证券简称:香江证券代码:603887公告号:2024-182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香江”或“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下跌偏差值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业绩损失风险: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23.70亿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11.67%,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8.62亿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32.95%,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21亿元和-1.30亿元。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存在不确定性: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及其相关公告,仍在推进中。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需要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取得国有资产主管机构的批准和其他必要的政府部门的批准/许可(如有必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发行成功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在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偏差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有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检查了相关事项,并发函询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及其相关公告,仍在推进中。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取得国有资产主管机构的批准和其他必要的政府部门的批准/许可(如有必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发行成功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晓东先生书面咨询:截至目前,没有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包括在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票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战略投资者引进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公司未发现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谣言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除公司披露的信息外,没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两个交易日下跌偏差值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请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做出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2)业绩损失风险: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3.70亿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11.67%,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62亿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32.95%,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6.21亿元和-1.30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信贷减值的增加和房地产相关业务规模的急剧收缩收入的下降。另一方面,IDC投资经营业务仍处于集中投资阶段,因此公司的盈利能力在短期内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同时,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IDC系统集成项目尚未达到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因此,无法形成相应的收入,产生相应的利润,影响公司的业绩。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存在不确定性: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计划》及其相关公告,仍在推进中。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仍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取得国有资产主管机构和其他必要政府部门的批准/许可(如有必要),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发行成功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
到目前为止,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公司没有计划、讨论、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没有了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披露的信息;公司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
截至目前,除上述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无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变更的事项;未规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