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收购意向,不作为股权收购的依据,各方需要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且正式的协议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故公司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传动"或"目标公司")相关股份转让需实际转让方同意,公司向目标公司的增资需要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故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未来目标公司的业绩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较大波动,若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可能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目标公司目前尚处于上市筹备中,尚未聘请保荐机构进行IPO辅导备案,IPO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尚需在完成目标公司审计、评估并确定交易价格等要素后,根据相关指标判断确定,如本次交易触发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布局,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公司与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传动"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吕志峰、黎冬阳于2025年6月25日签署《意向协议书》,拟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受让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部分股份,同时向目标公司增资,从而实现合计持有目标公司不低于1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不低于15%的股份,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上述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金力传动基本情况
(二)金力传动股东及持股情况
(三)金力传动主营业务情况
金力传动主要从事微型智能传动模组、微型减速电机和微型电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能够为客户提供以微型传动为核心的运动驱动与控制相结合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深耕微型智能传动模组领域十余年,在微型传动系统中的微小模数齿轮箱、微型电机等精密部件生产研发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构建了完整的技术研发与生产体系,并形成了智能机电系统解决方案的全链条服务能力,成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综合服务商。
(四)金力传动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吕志峰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11821982********
(二)黎冬阳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306811976********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上述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一:吕志峰
乙方二:黎冬阳
(二)交易内容
1. 股份转让及增资安排
公司拟通过协议受让目标公司部分股份,并对其进行增资,最终实现持有其不低于15%的股权。双方将根据尽职调查和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具体条款。
2. 交易定价与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及支付方式将在后续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完成本次交易,最终付款安排将结合行业惯例及双方协商确定。
3. 权益保障
在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法享有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权益内容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书为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有助于公司快速进入智能传动和人形机器人等新兴领域,提升公司在相关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意向,具体交易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存在因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协议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2. 目标公司相关股权转让需获得实际转让方同意,同时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增资还需获得其股东会批准,存在未能完成的风险。
3. 目标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受市场波动、行业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其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将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 目标公司目前处于上市筹备阶段,IPO进程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5.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初步测算认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如后续评估结果触发重组标准,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6.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