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段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段为9:15-15:00。
(二)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在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方式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五)主持人
原定由董事长肖光辉先生主持,因故未能出席。经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夏玉龙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总体出席情况
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7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2,60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93%。其中:
现场参会的股东人数为7人,代表股份数为1,953,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272人,代表股份数为80,649,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53%。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72人,代表股份数为42,216,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86%。
(三)其他参会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81,052,600股,占有效投票总数的98.1228%;反对1,414,500股,占1.7124%;弃权136,100股,占0.1648%。
(2)同意向四川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81,061,300股,占有效投票总数的98.1334%;反对1,412,100股,占1.7095%;弃权129,800股,占0.1571%。
(3)同意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81,055,900股,占有效投票总数的98.1268%;反对1,411,200股,占1.7084%;弃权136,100股,占0.1648%。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蜀道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056,700股,占有效投票总数的98.1278%;反对1,414,200股,占1.7120%;弃权132,300股,占0.16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669,767股,占96.3367%;反对1,414,200股,占3.3499%;弃权132,300股,占0.3134%。
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922,100股,占有效投票总数的97.9648%;反对1,433,400股,占1.7353%;弃权247,700股,占0.2999%。
四、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罗楷燃律师和刘子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结论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