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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

市场经济网
作者:纪伦
2025-08-07 2.05w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安高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安高国际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安高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高国际”)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434,07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80%, 所有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以及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

• 减持计划

2025年8月6日, 公司收到安高国际书面通知, 安高国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如在此期间公司发生权益分派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安高国际无一致行动人安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有其他安排: 无。

(二) 是否存在减持承诺:

安高国际曾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即2018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9日);

2.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 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的5%,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

本次减持计划与前述承诺一致。

(三) 其他事项:

无。

三、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情况, 存在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安高国际承诺在减持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股东 光学 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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