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纳芯"),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与无锡聚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高新区新投天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无锡太湖人才种子赋能一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增资参股无锡聚荷达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无锡聚荷达")。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维纳芯、无锡聚联以及无锡太湖人才已就本次增资事项签订《关于无锡聚荷达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而无锡高新区新投天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相关投资尚需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最终通过审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 协议主体
投资人:维纳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无锡聚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太湖人才种子赋能一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目标公司:无锡聚荷达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现有股东:王大亮、无锡智点源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交易价格
根据协议约定,本轮投资方将按照目标公司在增资前的整体估值人民币2500万元为基础,合计投入人民币800万元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6万元。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396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注:1. 表格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 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公告相比,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420万元调整为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原股东徐海芳已将其股权全部转让给王大亮,且无锡高新区新投天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投资流程尚未完成审批)
(三) 支付方式及时间
投资方需在协议签署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并在变更登记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支付全部800万元增资款,其中维纳芯支付400万元、无锡聚联支付200万元、无锡太湖人才支付200万元。目标公司将确保所有投资款项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四) 分红权
如目标公司决定分红,各股东将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获得相应分红。
(五)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或在协议中的陈述、保证出现误导、虚假或遗漏,投资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目标公司及/或创始人支付相当于投资款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投资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费用支出、利息损失等)。
为明确起见,利息损失将按照年利率8%自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至赔付之日。
(六)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通知其他方发生争议后的30日内未达成解决方案,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维纳芯的出资金额和方式未发生变化,签署《增资协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