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进展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江电")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可参阅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江电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江苏江电(债务人)向江苏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8000万元人民币。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4. 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5.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其他说明:江苏江电其他股东方未按其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绝对控制权,其他少数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决策。由于江苏江电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在充分评估风险后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27%;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07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9700万元,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45%。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报备文件:《最高额保证合同》


